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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19-10-25浏览量:1057次

清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13年10月建成,2013年11月14日批复投入试运行,2014年5月28日通过了省、市环保部门组织的阶段性环保验收。污水厂运营后改善了城区生活污水直排河流对地表水环境质量造成严重危害的问题该厂设计规模为污水处理量 10000m3/d,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B标准。

污水处理厂采用间歇式活性污泥法(CASS)生反应池为主体处理工艺具体工艺流程为:“粗格栅+集水井+细格栅+旋流沉砂池+CASS池+次氯酸钠消毒”CASS池为整个处理工艺的核心处理段旋流沉砂池出水进入CASS池选择区进行生物菌种的选择,同时聚磷菌对磷进行释放;选择区出水进入预处理区进行初步吸附,降解,经兼氧微生物的代谢作用进行降解、转化,大分子有机物降解为小分子有机物,提高污水的可生化性,然后污水从预反应区进入CASS主反应区,CASS池内设水下微孔曝气器,为活性污泥供氧,利用好氧细菌的快速增殖降解功能,对有机物进行充分降解消化,使有机物转变为CO2和H2O,氨氮转化为硝态氮,通过回流泵回流至预处理段进行反硝化脱氮,从而达到污水净化的目的。保证污水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达标排放。

为防止污泥对环境的二次污染,推进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污泥处理处置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我县于2019年7月实施了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该工程总投资1397.98万元,在污水厂内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系统1套,占地约1.2,污泥处理设计规模为14t/d;安装密闭式高温好氧发酵反应器3套,配套道路,配电,控制系统等附属设施及设备。经处理后污水厂污泥的含水率小于40%,运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尾水消毒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工艺。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有悬浮物、COD、BOD、氨氮、总磷、总氮等。

       清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厂在以后的运行、管理中,一如既往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在省、市、县环保局的严格管理下,保持以往的佳绩,保质保量运行、达标排放,为清水县环保事业贡献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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